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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从石家庄市社保中心了解到,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《关于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》(冀政字﹝2020﹞10 号)要求,河北省从今年 4 月份开始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,同时将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发放时间统一调整为每月 15-20 日。
从本月起,石家庄市将确保每月 20 日之前将养老金发放到离退体人员养老金账户,建议离退休人员每月 20 日以后再去银行查询、支取养老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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